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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申请

注:①此表填好加盖公章后,连同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办学许可证)复印件以及相关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同寄往名校施才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管理办公室: 上海市虹口区东长治路259号,400 7887 959   沈老师  

②名校施才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管理办公室接到此表后,5个工作日内答复是否受理,如不受理将说明理由。

③名校施才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管理办公室受理后将进入审核程序,审核期间,我会有权要求申请单位进一步提供详细的文件材料,如需实地考察,将提前通知申请单位。

④名校施才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管理办公室将根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质优先”的原则,限量设立机构。包括地理位置、人口比例、中心布局及市场运作能力等因素都是审核机构的重要依据。特此说明。